园区封闭系统已在原有封闭设施的基础上完成提升改造,为进一步提升化工园区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园区内人员和车辆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的通知(应急〔2019〕78号)、《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鲁工信化工〔2020〕141号)等文件要求和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9日0时起,临朐化工产业园进一步实行封闭化管理,与化工园区无关人员、车辆严禁进入化工园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封闭管理范围
东至营龙路,西至蟠龙山路,南至安前路,北至龙高路
二、园区门禁设置
园区内设有6处道闸卡口,分别设置在龙高路与蟠龙山路交叉口、龙高路与汇龙山路交叉口、营龙路与龙阳路交叉口、营龙路与龙涧路交叉口、安前路与蟠龙山路交叉口、蟠龙山路与安北路交叉口。
三、封闭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政府、企业和企业职工的自有车辆经管理后台采集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后,通过卡口车牌识别或门禁卡进出园区;到园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外来人员、车辆经卡口登记后获得临时出入园区权限。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园区必须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车道按限速和标志提示行驶,严禁园区内及园区周边道路随意停放。未按预约时间段提前到达的危化品车辆,必须进入园区专用停车场等待,不得在园区或周边滞留。
(三)临时通行车辆,需目的地企业提前半小时在线办理临时车辆登记备案,方可通行。
(四)执行特殊任务的军警车辆、消防车、抢险车、救护车及经审核的特殊车辆可以免检进入园区。
(五)严禁无关人员、车辆穿行园区。园区内部道路严禁车辆随意停放,严禁超速、超限、超载等违章行为,严禁闯卡、破坏封闭管理设施等违法行为。对无视管理制度,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请广大市民同志自觉配合管理,遵守交通指引,合理选择绕行道路,确保交通安全。
特此公告。
临朐县化工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