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司乘人员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后分类管控
一、对入津人员的查验管控政策
01
对所有省外入津人员原则上一律劝返。对在河津有固定居所的人员分类管控。
02
对有渭南旅居史和7日内有忻州市、大同市、长治市、临汾市、晋中市、阳泉市旅居史以及临猗县旅居史的人员,第一落点采样,由乡镇闭环接回,需查看加盖乡镇公章的闭环接人证明,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政策。
03
对除渭南之外的所有省外返津人员、7日内有太原旅居史的人员、健康码红码人员,闭环接至集中隔离点。第一落点采样后,由驻点的点对点转运专班安排车辆(红码人员安排救护车),交接签字后由公安部门负责监督风险人员上车,闭环接至集中隔离点。
二、对入津车辆的查验管控政策
01
企业保供车辆,签订承诺书告知书、第一落点采样,受货企业出具闭环接货承诺书,车门贴封条,由企业负责人点对点接回并对车辆消杀,无接触卸货,监督车辆在6小时内返回,由企业负责人到企业保供专班处签字销号。
02
市场和民生保障车辆,签订承诺书告知书、第一落点采样,查验加盖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的接货承诺书,车门贴封条、由接货单位负责人点对点接回,接货单位对车辆消杀、无接触卸货后,监督车辆返回,由接货单位负责人到闭环管理处签字销号。
03
司乘人员健康码为红码的,要对其立即进行集中隔离,并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杀。
04
对返回时发现封条撕毁的,报主管部门和公安局严肃追责。
05
如超过6小时未返回,接货单位要及时向企业保供专班或闭环管理处报备,市场民生车辆同时向乡镇或主管部门报备,说明滞留原因。同时监督滞留河津的外地或本地司乘人员,点对点入住健康驿站,交接签字后持隔离点接收证明向企业保供专班或闭环管理处签字销号。严禁司乘人员在河津随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