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网友提出的货车司机出行、集装箱半挂如何免绿通、三轴及以上货车认定标准等诸多问题,交通运输部有了新回复。
网友提问
1、关于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运输绿通,整车高度的具体规定是几米?
2、GB1589-2016中的4.1.3.3部分请具体解析,该部分规定中的两种高度的集装箱(2.591米、2.896米)是否都可以使用该文当中不超1.32米半挂牵引车。谢谢
官方答复
您好,车辆与集装箱箱体都正规合法,但两者之间还有安装、配套的问题;集装箱运输要严格遵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内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相关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GB1589-2016中的4.1.3.3中已明确,“运送标准集装箱的半挂牵引车鞍座空载时高度(牵引主销中心位置的高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运送高度为2591mm标准集装箱的半挂牵引车,不应超过1320mm;
——运送高度为2896mm标准集装箱的半挂牵引车,不应超过1110mm。”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属于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无法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答复单位:交通运输部
网友提问
文件中“享受绿色通道政策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请问那三轴及以上不也应该根据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进行判定吗?文件中意思是除两轴车外其他的按照车货总重进行判定,请问这是两个概念么?
官方答复
您好,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生产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相关规定执行。
目前,三到六轴货车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实现了完全统一。但由于二轴货车包括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跨度过大。从保护公路角度,二轴货车限载标准是统一的,即总质量不能超过18吨。但从保护车辆自身和道路交通安全角度,不能“一刀切”,由公安交管部门依规分类管理。因此,二轴货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不仅要符合18吨的限载标准要求,也不能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要求。
答复单位:交通运输部
网友提问
2023年1月19日发布的《蔬菜别名及常用商品名称对照表》,里面有油麦菜,娃娃菜,我怕有的收费站不执行,所以想问下
官方答复
您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78号)中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补充完善《目录》中具体品种对应的别名和商品名,减少对品种认定的歧义理解,指导各地更好地落实“绿色通道”政策,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的红利。
目前,油麦菜、娃娃菜属于《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大白菜”及“生菜”的别名或常用商品名称,可按规定享受“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对于存在别名的具体蔬菜和水果品种,均统一按照《新鲜水果分类与代码》(SB/T 11024-2013)、《新鲜蔬菜分类与代码》(SB/T 10029-2012),以及农业行业标准《蔬菜名称及计算机编码》(NY/T1741-2009)等国家标准进行认定。
未列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农产品,无法享受“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答复单位:交通运输部
网友提问
凉薯是菜类的一种,也可以做水果,绿色通道《目录》及最新的优化绿色通道别名表上没有凉薯,凉薯是否享受绿色通道免费政策?
官方答复
您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78号)下方附件《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无您所述产品。
对于存在别名的具体蔬菜和水果品种,均统一按照《新鲜水果分类与代码》(SB/T 11024-2013)、《新鲜蔬菜分类与代码》(SB/T 10029-2012),以及农业行业标准《蔬菜名称及计算机编码》(NY/T1741-2009)等国家标准进行认定。
未列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农产品,无法享受“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