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9日,大连海事局执法人员对一艘内贸集装箱班轮的预配舱单审核时发现,某公司申报的“蛋白粉”和“饲料”存在疑点,共计56个集装箱。执法人员立即将情况通报北良港,双方合力对这批货物进行布控。按照相关程序,海事执法人员对货物进行开箱查验,查验发现其实际装载货物有刺激性气味,包装袋上印有“鱼粉”字样,与申报名称不同。
按照新修订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自2018年9月15日起,内贸运输鱼粉需按危险货物处理,因其具有较高的脂肪含量、钙磷含量和含盐量,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因空气、温度、水分、细菌等作用发生氧化反应引起自燃事故。货物托运人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表示将接受行政处罚。
危险货物的谎报瞒报行为危及航运安全,给港口作业、保管、运输及应急处置等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会导致灾难性后果。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行为也破坏了港口生产秩序,引起不正当竞争,影响港口经济健康发展。
海事部门与北良港通过积极配合与信息互通,及时查堵了这批内贸集装箱危险货物谎报瞒报案件,避免事故发生,为港口和承运人把好安全关。大连海事局将对危险货物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提高监管效能,为港口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港口经济持续向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