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生态圈投资组
3月16日,申通快递(002468.SZ)宣布,将“恭之润”(陈德军100%持股)持有16.1%股权和“德润二”(德殷投资100%持股,陈德军陈小英控制)持有的4.9%股权全部抵押给阿里网络。意味着,陈德军陈小英兄妹控制的3.21亿股,合计21%股权给阿里巴巴;之前阿里巴巴及相关体已持股25%。
可以说申通快递已经用上孙子兵法了,可谓意味深长,玄机已经很清楚了,也算是明牌了...
30周年的申通快递,无论从自身的发展还是从行业竞争态势看,还需要多久才能实现趋势扭转呢?也许资本市场是最快速的方法,让市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最差的时候过去了”,“趋势扭转即将来临”?再结合自身的连续加大的产能扩张自身的业务量和营收指标,同时尽快降低负债率。
截止3月17日日,股东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累计质押股份2.46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0%,股东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累计质押股份1.12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4.52%,股东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累计质押股份7500.93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0%。
申通快递总裁王文彬
“卷起袖子山顶见”
“送货上门是申通差异化重点”
2021年2月,王文彬出任申通快递总经理
“我们不是为了价格战而战,但我们不怕价格战。没办法躺着赢,大家要共同付出。狭路相逢勇者胜,卷起袖子山顶见,这不是口号要付出行动。”
“‘送货上门’是申通差异化能力的重点,是长期工程,大家要彼此信任、方向一致,把它打磨得更好!” “快递是现金流很好的行业,虽然眼下面临很强的竞争,但价格战总有结束的一天,申通不怕打仗,也敢于较量,狭路相逢勇者胜!”
“2023年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朝着山峰之巅迈进。”
“用心服务年”作为申通快递2023年发展主题,坚持“单量、体验服务、利润”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打造多元增长动力。
2016年12月30日,申通快递在深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市值曾达471亿人民币;
2022年,曾3个月内,陈德军陈小英控兄妹共计斥资12亿成立4家公司,分别为“一家科技公司”、“3家实业公司”。
上海麦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10-19,陈德军任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为10000万,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878号;由上海镶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陈德军陈小英控制)持股70%,上海麦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德军掌控)持股30%;
陈德军 陈小英兄妹斥资1亿成立实业公司
上海镶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08-24,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上海里贝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陈德军陈小英为最终受益人。
陈德军 陈小英兄妹投资10亿成立两家公司
2022年7月7日,申通快递实控人陈德军 陈小英兄妹投资10亿成立两家公司,分别为上海里贝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上海葭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值得注意的是,两家公司注册地址是同一位置,并且与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同一注册地。
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等等 。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陈德军持股51.7%,陈小英持股48.3%)为两家公司的发起人并100%持股,最终受益人为陈德军 陈小英。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11-09,法定代表人为陈德军,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陈德军持股51.7%,陈小英持股48.3%。经营范围包含: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陈德军陈小英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情况
申通快递:今年与阿里及相关主体管理交易预计超80亿
2023年2月16日,申通快递宣布,鉴于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峨”)持有公司25.00%股份,阿里巴巴 (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持有上海德峨的100%股权。同时,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德峨、 阿里网络均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相关持股主体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各方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 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808,200.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海德峨需回避表决。
申通快递表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预计在今后 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 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 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2022年12月27日,申通快递宣布,阿里调整行权期限和行权价格,意味着,陈德军陈小英兄妹依然是公司实控人。
2021年9月24日,申通快递宣布,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德殷投资”)、实际控制人陈德军和陈小英的通知:(1)德殷投资与陈德军签署了《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2)德殷投资、实际控制人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阿里网络”)签署了《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新《购股权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德殷投资将持有的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恭之润”)100%的股权转让给陈德军,此次权益变动后,陈德军、陈小英可以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股份数额并无变更,依然是持有申通快递股份548,632,769股,持股比例35.84%,此次仅同一实际控制的主体之间的股权转让。
根据新《购股权协议》,德殷投资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授予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购股权,以购买:(1)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德润二”)100%的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的4.9%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及(2)恭之润1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16.1%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
新《购股权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购股权协议》由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及阿里网络共同签署。
购股权的范围
各方同意,阿里网络有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2022年12月27日(含当日)期间(“行权期”) 向德殷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德润二的100%的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 的4.9%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及(2)恭之润100% 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16.1%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 (“购股权”,德润二100%的股权及恭之润100%的股权合称“新《购股权协议》标的股权”;德润二和恭之润合称“目标公司”)。
购股权的行使
阿里网络自身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竞争对手除外)有权在行权期内一次性或分批行使购股权,且阿里网络有权决定通过自身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竞争对手除外)行使全部或部分购股权。
行权价格
(a)受限于下述(b)、(c)项的调整,(i)若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行使购股权购买 德润二的100%股权和恭之润100%股权,购股权的总行权价格为人民币6,686,543,846元(“股权总 行权价格”):其中德润二的100%股权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560,193,547元,恭之润100%股权的 行权价格为人民币5,126,350,299元。若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分批行使购股权的,每次行权价 格应按照拟购买的目标公司股权占新《购股权协议》标的股权的比例计算。(ii)若阿里网络或 其指定的第三方行使购买权直接购买上市公司股份,购股权的总行权价格为人民币6,654,397,019 元(“股份总行权价格”)。若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分批行使购股权的,每次行权价格应按 照拟购买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乘以每股价格计算。(b)本协议生效后,若上市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股利分配,目标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对 应的股利分配归德润二及恭之润所有。自本协议生效后,若上市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股利分配, 在阿里网络直接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下,则行权价格应扣除自本协议生效日之日至阿里网络直接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期间拟购买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已发放的现金 股利金额,并且相关各方应确保行权遵守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未经 阿里网络事先书面同意,德殷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应确保目标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若阿里网络同意目标公司就其获得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阿里网络行使购买股权 购买德润二或恭之润股权的情况下,则行权价格应扣除拟购买的目标公司股权对应的已向目标公 司股东发放的利润分配金额。(c)若在本协议生效后上市公司进行任何股票形式的股利分配,则上述第(a)项中约定的 股权总行权价格和股份总行权价格均保持不变。若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分批行使购股权的, 每次行权价格应按照拟购买的目标公司股权(或上市公司股份)占新《购股权协议》标的股权(或 新《购股权协议》标的股权对应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计算。
阿里网络行使购股权涉及的股权/股份转让交易的交割应在《购股权协议》和阿里网络决定行 权后、各方根据《购股权协议》另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载明的先决条件被证明满足或被豁免 之后进行,相关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已就行使购股权涉及的交易签署了相应交易文件、相 关各方已就行使购股权涉及的交易履行完毕必要的审批、申报或通知程序。
新《购股权协议》项下的股权/股份转让尚未发生且未来阿里网络是否行权、拟行权的比例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新《购股权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内部治理和规范运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及其项下的交易的履行并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如阿里网络根据新《购股权协议》的约定进一步行使购股权并完成相应股权/股份转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发生变更。
1、德殷投资将其所持有的恭之润100%股权转让给陈德军,本次权益变动之后控股股东由德殷投资变更为陈德军和陈小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德军和陈小英, 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2、新《购股权协议》是基于前述恭之润100%股权转让的情况对原《购股权协议》的修订和 重述,新《购股权协议》项下的股权/股份转让尚未发生且未来阿里网络是否行权、拟行权的比例 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新《购股权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内部治理和规范运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如阿里网络根据新《购股权协议》的约定选择进一步行使购股权并完成相应股权/股份转 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发生变更。
如果你喜欢本文,请分享到朋友圈,想要获得更多信息,请关注我
提示!快递生态圈主要目标群:(投资人 私募基金 券商机构 各地方政府决策者 快递监管部门 快递物流经营者 媒体从业者 快递物流上下游经营者 加盟网点老板 年薪30万以上快递物流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