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PDF
体合作领域包括物流业务合作、业务网点合作、保险业务合作、投融资合作、员工福利合作、创新合作、公益合作,这意味着双方将开启全方位的合作,强强联合,这是“4500亿的联手”。
6月17日,顺丰控股(002352.SZ)发布全资子公司顺丰泰森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 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顺丰泰森”或“顺丰”)与中国太平洋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太保”)双方在各自业务领域都处于 领先地位,为促进双方在各自行业领域的持续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双方资源及产 业优势,经充分协商,顺丰泰森与中国太保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签订《战略合作 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双方愿意在深化传统领域合作的基础上,聚焦优势资源互补和核心能力共享,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战略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共同发展。
顺丰泰森与中国太保于2019年6月17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愿意在深化传统领域合作的基础上,聚焦优势资源互补和核心能力共享,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战略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截至6月17日,中国太保的A股市值3184亿,顺丰控股的A股市值1324亿,这是“4500亿的联手”
合作领域:双方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合作,具体合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物流业务合作;(2)业务网点合作;(3)保险业务合作;(4)投融资 合作;(5)员工福利合作;(6)创新合作;(7)公益合作。
双方缔结框架协议后,将采用项目合作推进模式。
项目合作涉及到下属企业的,将各自授权下属企业组织实施,并进一步签署专项业务合作协议。双方建立高层联席会议机制,确定双方合作的战略性安排,沟通项目进展,检查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双方的实质合作。
双方设立联合工作小组,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快速高效的工作机制。 合作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内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如一方需于合作协议到期日前终止协议,提议方应于到期日三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合作协议即自动展期一年。
顺丰作为国内领先的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中国太保作为国内领先的“A+H” 股上市综合性保险集团,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充分利用各自行业及资源 优势,促进合作项目落地,对公司主营业务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