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公布第一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方向)。
经自主申报、相关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交通运输部同意将“北京城市出行服务与物流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等18个项目作为第一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
这些项目入选
1. 北京城市出行服务与物流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2. 天津港集装箱水平运输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3. 长春城市出行服务和物流倒运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4. 上海港港区集装箱水平运输与港口集疏运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5. 上海奉贤区城市出行服务与物流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6. 苏州城市出行服务与物流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7. 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园区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8. 济南天桥至淄博淄川分拨中心干线物流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9. 郑州快速公交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10. 广州城市出行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11. 西部(重庆)科学城园区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12. 厦门远海码头集装箱水平运输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13. 妈湾港集装箱水平运输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14. 天津港至马驹桥物流园公路货运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15. 黄骅港自动装船智能航运先导应用试点
16. 沿海集装箱船智能航运先导应用试点
17. 沿海大型散货船智能航运先导应用试点
18. 长江干线典型航段智能航运先导应用试点
多场景先行先试
18个项目聚焦自动驾驶、智能航运技术发展与应用,面向公路货物运输、城市出行与物流配送、园区内运输、港口集疏运和码头集装箱运输、沿海及内河智能航行等场景先行先试开展试点示范,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的解决方案。
通知明确要求,各试点项目牵头单位是落实试点任务的主责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科学组织、有序推进。各试点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务实创新,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面向场景的综合解决方案。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将对试点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和管理,及时评估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宣传试点成果,通过试点实践凝练一批技术指南、标准规范,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以点带面”带动新业态发展。交通运输部还将继续以先导试点为抓手,深入挖掘智能交通典型应用场景、广泛调动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性,不断丰富前沿技术应用方案。